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信息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今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明确将“智慧”作为其六大核心内涵之一,要求“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体现了在城市“存量提质增效”发展新阶段从技术应用到治理效能转化的重大要求,对于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宜居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建设便捷高效智慧城市的重大意义
“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是我国城市进入新发展阶段、顺应数字文明时代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抉择,关系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的实现。这既是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精准响应民生需求、谱写人民城市新篇章的重要路径。
智慧城市是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关键支撑。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进一步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方向。“智慧”属性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深度融合、相互支撑。智慧城市是服务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体系的技术底座和赋能引擎。通过技术赋能和系统集成,更好服务于“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等多维目标,是统筹城市发展的“连接器”与“赋能器”。例如,北京制定智慧城市四级规划管控体系,作为全市统一的“一张蓝图”,综合集成城市发展各项目标,有利于城市各个领域治理现代化的系统推进;上海打造张江AI小镇,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为建设创新城市提供重要载体和驱动力;杭州通过“城市大脑”分析老年人出行数据,增设无障碍通道和休息驿站,让宜居城市更加舒适便利;贵阳构建生态环境一体化监测系统,让美丽城市更加可感可亲;重庆建成全市域一体化地下管线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对地下管线的智慧管理和应急处置,让韧性城市更加安全可靠;深圳在10533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安装AI摄像头,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智慧城市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引擎。在我国城镇化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发展动能转换。智慧城市作为数字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的载体,既通过数据要素的汇聚赋能、“人工智能+”行动赋能各行业各领域,实现城市治理增效,也为驱动产业升级创新发展、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丰富实践场域。一方面,智慧城市通过建设“城市数据大脑”、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潜能,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关键支撑。另一方面,智慧城市通过推动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及产城融合,持续激发内需潜力,不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点。例如,通过数字赋能,对生产能耗和排放指标实时监测评估,可以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智慧物流、零碳园区等新业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智慧城市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城市发展的成果要更加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多样化、精准化、人性化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这就需要在精准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方面,通过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文旅等场景构建,精准识别和响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例如,通过打破时空壁垒,让孩子们均衡地享受优质教学资源;让文化遗产“动起来”,一部手机就可欣赏千年文物细节;让市民需求更好“被预见”,由“事后响应”向“前置服务”转变。在提升安全感与治理效能方面,把新的技术深度融入智能安防、应急管理等领域,提升城市安全现代化水平;通过算法实时优化红绿灯时长,科学精准配置道路资源,有效治理城市拥堵问题。在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方面,通过搭建“一码共治”等公众参与便捷平台,让市民成为城市治理的“合伙人”、智慧生活的共建者。
二、准确把握便捷高效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要义
深刻领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着力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战略部署,需要从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把握其核心要义。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本质上是人民城市理念的生动实践,要求技术应用必须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深层内涵进一步体现在价值引领、机制创新与效能提升的深度融合上,其目标实现需要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
便捷高效智慧城市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便捷高效”是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关键指向,体现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本质要求,是智慧城市建设价值导向的再聚焦。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直面以往城市建设的痛点,始终围绕“人”的需求展开。防范技术与民生需求脱节,既要从“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发,又要注重发挥人民主体性,为市民参与城市治理开辟便捷渠道,让市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共建者”。应注重科技赋能基层,鼓励基层创新,使场景应用贴合基层一线实际。注意防止“数字鸿沟”加剧社会排斥问题,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应是充满“人民性”的温度之城。重点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跨越“数字鸿沟”,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公平地享受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
便捷高效智慧城市要求价值实现机制与治理效能的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这充分反映了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要以数据驱动和体系重构为实现机制,以城市运行高效、公共服务优质、社会治理精准为效能体现。例如,北京深入推进“接诉即办”改革,依托12345市民热线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建设接诉即办“智慧大脑”,搭建智能受理、派单、办理、回访、分析平台,深挖民生数据富矿,通过构建“热线+专班”数据共享模式,与全市60余家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以数据“探针”灵敏感知城市脉搏,让各级各部门始终围绕着群众需求转,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从源头提高治理靶向性与有效性。
便捷高效智慧城市依靠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便捷高效”目标的实现,需要技术驱动与制度变革的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生命周期智能化”。城市是复杂的有机生命体,必须以数据要素打通传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壁垒,通过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高效协同的城市数字底座,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和多场景应用,持续赋能城市治理的全链条、全领域,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在强调以技术赋能城市发展的同时,还要通过制度创新驱动全域数字化转型。制度创新是破解智慧城市建设深层次矛盾、避免“新技术”与“旧规则”碰撞掣肘的关键。应通过立法、标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为全域数据融通、技术应用与安全保障提供制度支撑。通过制度创新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赋能智慧城市的千行百业、推动全域数字化转型,引导传统产业智慧化转型,鼓励跨界融合培育新业态,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三、着力推进便捷高效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路径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着力建设便捷高效智慧城市,要“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依法治市,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用好市民服务热线等机制,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党建引领、依法治市、治理创新等嵌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是对城市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是高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路径。
以党建引领推动智慧城市技术效率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技术本身具有工具属性,其产生效应取决于使用者的价值取向。党建引领的核心在于校准技术应用的“价值罗盘”,有效防范“技术至上”可能带来的“数字鸿沟”、算法歧视等问题,保障智慧城市技术应用的公平性、包容性、安全性,使“智慧”始终服务于“善治”, 确保智慧城市不仅拥有“智慧大脑”,更拥有温暖的“为民初心”,在价值层面实现技术效率与人文关怀的统一,让技术有“良芯”。例如,近年来,北京市相关部门与多家大型平台企业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引导平台企业解决“困在算法里的小哥”等算法伦理和社会责任问题,切实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同时,通过党建引领,可以有效实现技术赋能与制度变革的深度耦合,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超越部门利益,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例如,上海市注重通过党建引领进行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在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过程中,汇聚2000亿条公共数据,让政务数据从“信息孤岛”变“数据高速路”,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了城市治理现代化。
以法治保障为智慧城市构筑安全之基与发展之锚。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智慧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特别是人工智能在算法设计、数据应用等环节存在模型歧视、隐私泄露和责任认定模糊等问题。智慧城市的长远发展必须通过法规政策保障数据安全、算法正义,明晰权益归属,促进数据要素健康高效应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人工智能监管体制机制,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在安全层面,应突出自主可控与安全可靠的底线思维,筑牢“数智底座”,构建自主可控、泛在融合的基础支撑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防护体系;在发展层面,应依靠法治为技术装上“方向盘”,确保智慧城市不偏离人民城市轨道,让“善治”引领“善智”。
以理念、模式、手段创新激发智慧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智慧城市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系统性变革,是治理的全方位重塑,需要通过治理的整体性创新,持续推动数据融合与全域数字化转型,为其注入持续发展动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构建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建立健全‘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综合治理体制机制,让城市治理更智能、更高效、更精准”。应将数字思维和能力全面融入城市发展与治理,以“大综合一体化”理念重塑组织、流程、制度、机制,加快推进适数化改革,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通过用好市民服务热线等有效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数据融合,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深度聚焦民生关切与治理难点,深耕“智慧场景”释放应用效能,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杨旎,作者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首都超大城市治理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