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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25-07-03

一、起草背景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以及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我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赋能各行各业,建立“1+N+X”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辽宁省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6个方面21条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为:到2027年底,全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基本形成,实现5000PPFLOPS以上算力规模;攻克关键技术100项以上;培育300家以上人工智能规模以上企业,培育5家以上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8个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力争培育5个以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垂直行业大模型;创建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打造10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标杆应用场景,发布200个以上融合示范案例。

  第二部分为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共4项措施。

  1.优化算力支撑底座方面,主要包括优化算力资源布局,统筹算力中心建设统筹,引导沈阳、大连、辽西等地区算力中心集约化建设,支持打造自主算力集群,开展绿色算力中心建设等。

  2.加强算网协同规划方面,主要包括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加快构建“1-5-20”ms算力网络低时延圈,加强物联网及感知系统同步规划建设,构建低空通信与感知于一体的数字低空基础设施网络等。

  3.夯实数据要素基础方面,主要包括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打造数据标注基地,建设一批行业数据集,发展数据交易机构,支撑数据要素流通与价值释放等。

  4.推动大模型加速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加强机器学习等算法理论和行业应用算法研究,鼓励通用大模型发展,推动重点领域垂直大模型技术发展等。

  第三部分为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共3项措施。

  5.开展前沿技术探索方面,主要包括围绕大模型基础架构与算法、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基础理论突破,围绕多模态智能、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方向创新,聚焦智能分子工程和生物工程等融合技术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

  6.实施关键技术攻关方面,主要包括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自动驾驶算法、具身智能、智慧医疗器械等领域技术攻关。推动重点领域操作系统等关键基础软件研发,持续推进国产化适配进程。

  7.建设科创平台基地方面,主要包括培育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发展壮大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群;加快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载体;‍探索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第四部分为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共4项措施。

  8.打造新兴支柱产业方面,主要包括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相关产业链打造新兴支柱产业。立足全省万亿级产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9.推动产业链“建强补延”方面,主要包括重点围绕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运载工具、工业级智能终端设备等布局智能终端产业,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系列产品,推动集成电路装备等关键设备的国产化应用,延伸本地产业,加强新材料研发应用。

  10.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加快沈阳、大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鞍山、本溪、辽阳、盘锦葫芦岛市等围绕智慧钢铁、智慧矿山、数智油田、智慧化工等打造应用场景示范,阜新、朝阳、铁岭等在风电光伏领域探索人工智能应用。

  11.培优育强市场主体方面,主要包括加大AI芯片、大模型、基础软件等链主企业的引育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实施辽宁国资“拥抱AI”专项行动,引进培育数源商、数据服务商等多元主体,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独角兽等企业。

  第五部分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共5项措施。

  12.赋能产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制造、农业、科技”三项行动。包括打造8个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加快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广;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等;强化人工智能前沿基础理论探索和共性技术创新,在重点科研领域开展大模型应用等。

  13.赋能公共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医疗、交通”三项行动。包括加快建设数字校园,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考试评价、教学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医疗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推进医疗机构内AI辅助诊疗体系建设等;加快建设智慧高速,拓展自动驾驶新场景,构建交通运输行业一体化数字底座等。

  14.赋能商旅消费方面,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消费、文体旅”。两项行动。包括鼓励省内大型零售企业打造智能零售门店,推动智能健康消费服务,支持企业开展电商AI赋能行动等;构建智慧文体旅基础设施体系,构建体验式文化融合之旅,建设推广智慧体育运动设施等。

  15.赋能社会治理方面,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政务、城市、环保、安全”四项行动。包括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咨询、机关办公等领域场景深度应用,构建智慧型政府等;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智慧社区等;强化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数据智能驱动、监测预警前瞻、监管决策精准”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智慧应急大脑”,探索人工智能赋能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监管监督体系等。

  16.赋能全领域全行业方面,主要包括在能源、金融、养老、时空信息、就业保障、法治环境建设等全行业探索应用场景,力争实现打造一批场景、引育一批企业、发展一批产业。

  第六部分为构建优质产业生态,共5项措施。

  17.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方面,主要包括加强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赋予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鼓励校企联动建设研究院、实训基地等。

  18.优化政策服务支持方面,主要包括优化审批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工程师等新职业认证,用好国家各类政策资金,统筹省级资金,加强政府采购引导,加大初创项目支持力度。发放“算力券”降低企业训练应用成本。

  19.创新投资融资模式方面,主要包括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设立省人工智能发展基金,引导科技保险、产业保险加强支持。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募集资金。

  20.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方面,主要包括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征集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对人工智能发展和赋能项目建立“赛马”机制,常态化发布垂直行业大模型、典型标杆应用场景和优秀融合示范案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等。

  21.强化安全赋能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坚持安全可信和创新发展并重,保障数据安全、隐私安全、网联安全。构建关于大模型在科技伦理等方面的风险技术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等。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戴鑫达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6892752

责任编辑:董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