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040室收,联系电话:18566208811(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shaoqing@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