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数字经济正加速“跑起来”。今年8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基础设施、产业布局、数据流通、应用创新、发展环境等五大方面推出16条务实举措,单项最高奖补额度高达3000万元,为厦门数据产业发展注入强劲政策动能。
政策出台以来,企业反响热烈,厦门数据要素市场加速升温,产业发展成效初显。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数据管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培育高质量数据集108个,其中1个入选国家先行先试试点;173家数据企业入库省级平台,25张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完成核发;厦门数据交易平台交易额突破2.72亿元,已有5家企业通过国家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备案,2个国家级公共数据“跑起来”应用场景加快落地见效。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可追溯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符合条件的项目。16条措施为厦门数据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政策+场景”三重保障,将加速形成一批标杆性平台、龙头企业和应用示范,推动厦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示范城市,让数字红利真正惠及千行百业、万家灯火。
支持企业共建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
数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地基”。《措施》明确,厦门支持企业开展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联网、数据元件、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实践,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每年评选一批成效显著的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在人工智能应用日益火热的背景下,厦门还将大力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鼓励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围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高质量的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数据集,提供跨企业、跨行业的数据服务。每年将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和应用效果,对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鼓励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和要素产业园
厦门计划通过培育多元数据经营主体,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设立数据业务独立经营主体,并推动形成涵盖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安全等全链条生态体系。首次获评的省级标杆数据企业,每家可获最高50万元奖励。
厦门鼓励培育产业创新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落地。首次入选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的创新企业,分别可获得最高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于晋级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差奖励。厦门还鼓励建设数据产业集聚区和要素产业园。获评省数据产业集聚区、省数据要素产业园的,分别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500万元资金支持;获评国家级数据产业集聚区、数据要素产业园的,分别可获得最高3000万元、75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
如何让“沉睡的数据”变成资产?厦门的答案是:从治理、确权到交易,形成全链条支持。
厦门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或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DSMM)相关评估认证的,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首次完成数据资产登记并挂牌交易的,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年度数据交易额超过100万元的数据供方企业,奖励比例最高可达交易额的5%,同一主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年服务额达100万元的,可获最高200万元奖励。
此外,厦门还鼓励合规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支持“来数加工”、“游戏出海”、文化出口、跨境电商等跨境数据业务,依托地缘优势打造连接两岸、辐射东南亚、面向“一带一路”和金砖国家的厦门数据港。其中,企业首次通过国家数据安全监管部门数据出境评估、备案,实现数据合规出境的,最高可获得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推动数据价值“看得见、摸得着”
《措施》不仅着眼于产业链上游的建设,更注重数据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升级等领域的应用转化,推动数据价值“看得见、摸得着”。( 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余晓红)
每年厦门将评选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应用场景,每个应用场景给予开发主体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 5个数字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数据要素驱动的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对入选项目按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补助;企业数据开发应用项目纳入国家数据主管部门评选的培育试点项目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补助。
厦门还支持企业围绕工业制造、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在“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数据安全是产业发展的生命线。厦门将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在隐私保护、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单个项目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在金融支持上,《措施》提出为进入数据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供低至1.5%/年的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利率,并由财政贴息,每家企业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纳入技术创新基金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并鼓励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数据产业项目给予支持。